王安石变法的目的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不过,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
历史评价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按照传统的评价,王安石变法之“急政”或“苛政”本身有问题,引起激烈的“党争”,所以导致北宋的灭亡。
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机出现在近代,当时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急欲变法而“富国强兵”,遂使商鞅、王安石等都得到肯定的评价。
人物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人。中国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被宋神宗升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被神宗再次起用,旋即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钟山,享年六十六岁。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结局,王安石与王安石变法的结局
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病逝于钟山。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祐更化”。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意义 王安石变法内容有哪些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富国之法,在经济上实行青苗法、募役法(又称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等来增加政府收入;强兵之法,在军事上实行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又叫置将法)、保马法、军器监法来增强军事力量;取士之法,在人才培养方面实行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等措施。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以及意义: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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