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发票多长时间可以直接销毁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可以作废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跨月可以作废吗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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