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能有效实现,可以采取履行抗辩权、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等途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破产逃债包括的情形有:
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
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
在破产欺诈案件中,不仅企业积极主动地实施,而且有的企业上级领导机关、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法院也参与到破产遮债的行列,对破产选债予以支持纵容,甚至策划。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
逃债的情形有哪些
逃债的情形有:
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
债务 债务人逃债的情形包括哪些 法律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逃债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