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学校摔伤谁负责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如果学校未尽到职责由学校承担,具体处理办法要分析具体情况。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在学校摔伤谁负责
学生在学校摔伤的情况下,要看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有所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
小孩在学校打架的,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孩子在学校摔伤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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