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地下车库归属是谁
目前单位集资房的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根据合同的协议来决定的,目前集资房主要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一笔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房屋。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就拥有全部产权,如果是部分出资的话可拥有部分产权,但对于集资房,如果职工是全额筹资,将来可办理百分之百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之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具体集资房的地下车库归属是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单位集资房的地下车库是不能对外出售的。
地下埋藏物的归属是谁
发现埋藏物,所有权应属于原所有权人;不知道所有权人的,应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若是发现文物的,则由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集资房地下车库归属是谁
产权 地下埋藏物的归属 文物 集资房 集资房地下车库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