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有以下这些:(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根据法律规定,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依法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用于抵押的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产权不明确的财产当然不能用于抵押,否则就会出现用别人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现象。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因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已不得私自处分,实际上处于一种不可让与的状态。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指的是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得让与、抵押的财产,如采矿权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