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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

至味

人间的味道不过是酸甜苦鲜咸,这些味道在人出生后不久便可以尝尽了。因此有的人可以将味觉的追求放在第一位。

至味|

在古滇西南,流传着人间至味。前来寻求享受的人络绎不绝,只可惜作为至味,只有将死之人才能享用,因此也有人失望而归。

总有人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将匕首自胸膛向下划开,直到肚肠皆露,也可享用滇人为客人准备的至味。

赵氏子弟是戏法世家,今为中原人谋福,徒步滇西南完成了一道祖传绝技:开膛破肚。竟然连滇人都没分辨出来是真是假,于是赵氏子弟成了唯一享用过至味的活人。

事情很快传开了,人们无不赞叹赵家戏法的精妙,又嘲笑滇人生死真假不分。事情很快传到了滇人的耳中,滇人大怒,自此之后一概不接中原人。

赵氏子弟尝过至味后难以忘怀,四处寻找味道相似的食物,迷乱了心智。最后竟然开始尝味毒物。人们都认为赵氏子弟因为得罪了滇人中了蛊,遭了报应。见到赵氏子弟心绪迷乱,什么都向嘴里塞,人们更对滇人们深恶痛绝。

不知从何时起,中原已经不曾传说至味的的故事,也见不到赵氏子弟的影子。

人们又说赵氏子弟寻求物质欢愉遭了报应。却不曾见到京城中开了一家新的酒馆,其牌匾只有两个大字:“至味”。

人们走到餐馆中,竟然看到在此经营的是几年前音信全无的赵氏子弟。看来他们已经恢复了心智,或是找到了至味。

酒馆中没有如滇西南般血腥的场面,也没有死人的腥臭。赵氏子弟们找到了什么是至味,酒馆中洋溢的也是至味。

他日,一位老者路过了“至味”的后厨,见不到烹牛宰羊,也不见挫骨熬汤。取滇蛇牙毒,红菇白浆,熬煮进到卤水中,散发出的气味使人感到窒息。

老者对此并不惊讶,只是和人们诉说这些事,被人们当做笑谈。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至味 年江苏高考作文

2019年江苏高考作文: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物各有性,水至淡,盐得味。水加水还是水,盐加盐还是盐。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共存相生,百味纷呈。物如此,事犹是,人亦然。

至味(2019年江苏高考作文)

“应该是这样的吧……”我抬起颤抖的手,小心翼翼地向锅里放了勺盐。锅中翻滚的油花毫不留情地溅到我的手上。

“啊!”一股酸涩在我心头弥漫开来。

哼,看来我真的不太适合做饭呢……

从小,我便尝尽了酸涩的滋味。别的小孩有玩具,而我没有;别的小孩能吃大餐,而我不能。父母常年不归家,旧到发黄的校服和一双劣质地摊鞋伴随着我,行色匆匆的身影似乎从未引起旁人的注意。平凡的我就这样在羡慕与卑微中,走进了高中的殿堂。

成绩一般的我,考砸是常有的事,每每看见别人的父母都在和孩子并肩作战迎接高考,而自己只能拿着张不理想的成绩面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这种酸涩就愈发强烈。曾几何时,我仰望着破旧的天花板,思考着自己的人生,为何别人的生活多姿多彩,而我却一片黯淡?微风吹过脸颊,不料却撩动了心中的波澜,我想不出结果,迷迷糊糊中闭上了眼,待到醒来,枕上却满是泪水。

后来,我试着用短暂而又强烈的甜,去改变生活的涩。我开始用攒了多年的压岁钱,为自己买双鞋,买些零食,款待自己,不了了之。可不知怎的,时间长了,反倒有一种空虚感似爬山虎般罩满全身,摧残着我的身心。就像柠檬加糖那般,原本就酸涩的生活,变得更加苦闷压抑,不得人意。

图文无关

直到那年。

那年,我破天荒地考上了学校前一百。放学后,内心的喜悦促使着自己飞奔到电话亭通知父母,父母异常欣喜,称赞之语源源不断地沿着电话线传到我的耳中,电话另一头的自己不禁潸然泪下。泪水流进了嘴边,咸咸的,却冲淡了多年以来长期密布在我心头的酸涩。它也带来了一份甘甜,甜到大地重现生机天空出现曙光,甜到自己充满信心不觉嘴角上扬。我从未体会过这感觉,抬起头来,飞鸟掠过树梢,一切事物仿佛都焕发出了美好的色彩。酸酸甜甜的感觉在此刻异常美妙。殊不知,泪花已在悄然间为我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纱。

自那以后,我懂得了如何调控自己的生活,如何将灌满神奇的五味瓶倾倒在自己的心上。学习时,我拼劲全力,以梦为马,纵使汗水渗在鼻尖,流至嘴角,咸入味蕾。埋头苦读12年,为了心仪的学校,我在无涯学海里作舟,当下劳苦,是为了明天的甘甜。而酸涩,则是在我落魄迷茫,不知所措时,令我迷途知返的一剂良药。考场上,我泼辣洒脱,行云流水恣意挥毫,将自己的青春全部交付给这份答卷。而这一切混在一起,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甜,甜入心扉,甜入骨髓……

纵有五味调和,才得百味纷呈。人生,不可只被一味贯穿,精彩的阅历从未缺少不同滋味的共存相生。就如将多种药水倒入同一试管,是满意亦或是失望,你都无从知晓。只有百味纷呈,百花齐放的人生,才是曼妙美丽的人生。

……

我将做好的饭菜端上桌,细细地尝了一下:

似乎有点咸……

注:作者初二,本文虚构,献丑见谅。(〃▽〃)

人间至味是清欢

我,是一介书生。

小小的一个书生。

像所有老套的故事情节一样,我要进京去赶考。走了许久才终于看到一丝青烟。揉揉酸痛的肩膀,暗喜:终于碰到村庄了。说实话,我已经饿了很久很久了。我走进村庄,看到每个人看我像看乞丐的眼神,唯恐避之不及。深知也不会博得什么同情。书上说,山上都是有寺庙的。我跌跌撞撞向山上走去。果然,我看到了一所破庙。破败的蜘蛛网斜楞在屋檐上,我进去,看到与外面截然不同的一片整洁。先睡一觉吧,我想。迷迷糊糊中,听到寺庙门吱哟一声响,我睁开眼睛,看到一片明晃晃的黄色。我向她打招呼:“嗨,你好呀。”然后就是一片寂静,没有人回答我。就在我要睡过去的时候,柔软的声音突然响起:“都说寺庙里会经常有书生,竟然是真的。”我说:“还有很多人说寺庙里会有狐妖呢,你是狐妖吗?”又是一片寂静。然后我再也支撑不住,睡着了。第二天是被噼噼啪啪的雨声震起来的。山里有雨,这很正常。可我竟没想到这雨竟足足下了三天。这三天里,我当然不能闲着,我看书,那女子便刺绣;我书写,她便替我磨墨。有一次我问她,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清欢。我蓦然就失笑了一下,那我还叫人间呢。人间至味是清欢,你看,我们多有缘啊。

第四天,雨停了。我便要启程了。收拾东西,与她告别。她没说话,但路上总看到后面有个人影。我叹息:“清欢,别躲了。跟我一起进京去。”

就这样我们同行了。说是进京赶考,其实一路上游山玩水,看尽人间繁华,听尽人间忧伤。也理所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清欢,我不进京了,我们回家。”当然,我跟她都没有家。我有家,可不能带她回去;她没有家,寺庙是她的安身之地。没关系,清欢,我带你浪迹天涯。

我们躲到了山上,我砍柴搭房子,她采野味儿,酒足饭饱而后相拥而眠。

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某天下山采购物资,碰到一队人马浩浩荡荡,深感不妙。:“小伙子,你旁边的人是谁?”“我的爱人。”“你可知她是只妖?”我看到清欢眼里的惶恐,试到她突然放开攥紧我衣袖的手,看她后退的脚步。:“我不是故意要… ”把她的手掌攥在手里捏了捏,好软啊。“我知道。”“知道?!知道你还要和她在一起”“我爱她。”“放肆!人妖殊途,真是执迷不悟。杀了这个妖孽,还人间太平。”

是啊,我的预感没错。他们是一群道士,我最讨厌的道士。

两个人缠住我,与我周旋,因为我是人;剩下的人围住清欢,痛下杀手,因为她是妖。我扑上去,护住她,慌乱中一把刀砍下来,然后,我死了。

我看到清欢抱住我时那种焦急,而后绝望,突然的泪水绝堤。看到那群道士愣在原地,然后飞速逃离。看到清欢抱着我,回到了我们的小家。看着她亲手剃去了她的长发,然后回到了我们初次想见的寺庙。

我想给她擦去泪水,然后再摸摸她,可是我的手,穿了过去。

我的清欢,剃去了头发,依然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我开始在她身边游荡,看她时不时发呆,时不时盯着我的书桌,我的床。我想,就这样呆在她身边也很好。

可是后来又来了个书生,长的眉清目秀的,还比我高,真怕我的清欢被他勾了去。可又希望清欢能喜欢上她。我的劫啊。

哈,我看那个傻子书生献殷勤,我的小欢欢都不搭理她。可是有一天我看见她对他笑了呢。后来他俩都能离的很近了呢。后来他俩怎么还牵上手了呢?

该走了。

:“黑白无常大哥,我们走吧。”

我的魂魄也归了故里。

如果我走的晚一点,我就能看到我日思夜想的小欢欢眼里的泪水了。

:“他走了,别演了。我知道你不爱我,让我陪着你行吗。”

不知道后面怎么样了,至于我为什么能在人世待那么久,我才不会跟你说我是用一壶酒收买了黑白无常,你要相信是我的真情感动了他们。

番外-书生篇

我是一个捉妖师。但还不是个正牌的,而且我还有点近视。师傅让我去捉个千年狐妖来,他说捉来了我就可以升级了。去他丫的吧,他都不一定能捉的来,谁知道那老头打的什么鬼主意。我郁闷收拾完书包就愁眉苦脸上路了。我听说寺庙里会经常有狐妖,所以我打算去碰碰运气。本想装作穷困潦倒饥饿不堪的样子来哄骗村民们信任我,博取同情。后来不用装了,我是真的又饿又穷。盘缠丢光了。

我摇摇晃晃找到传说中的寺庙,饿的眼前发黑,然后我一倒,睡了过去。

醒来是被开门声吵起来的。我看到一个女子,隐隐约约看到一身明黄色的衣服,近了看,不算多美,但看起来很灵秀,明眸皓齿,很对我的口味。

我装作刚睡醒的样子跟她打招呼,然后她说人们都说寺庙里常有书生果然是真的。我说人们还说寺庙里常有狐妖呢,那你是狐妖吗。我看到她身后的尾巴如触电般抖了一下。

真可爱。

然后我故意想办法让天开始下开了大雨,可它竟然下了三天,难道是老天爷有意要撮合我们?

这三天,我对早晨桌子上莫名多出来的食物和晚上不知从哪来的烛火闭口不谈。我们像一对夫妻一样,我写字,她研磨。我看书,她刺绣。惬意极了。

期间我还问了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清欢。我笑的前仰后合。想起了一句话:人间至味是清欢。意思是…其实我也不知道,句子还好像是人间有味是清欢。算了,我就自动把它理解成为字面意思好了:人间最有味道的是清欢。于是我决定逗逗她。我说我叫人间。

看她气鼓鼓的小脸,真想捏一下。

可三天之后不得不走,毕竟我可是装一个要进京赶考的书生,不赶路怎么行呢。我跟她说,我要走了。她说,走吧。我又强调了一遍,我要走了!这次她直接不说话了。我表示很愤怒!拿起行李连声再见都没说就气冲冲走了。没走出十米又开始后悔,万一这是最后一次见。

事实证明,我多虑了。路上总看到后面有个一直尾随的影子。这只蠢狐狸,连影子都忘记藏。

我清咳一声,把她给叫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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