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的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必须具有需要诉讼救济或保护的法律利益,并且这种状态能够通过确认除去。法律之所以规定提起确认之诉必须具有确认利益,是因为如果对于请求确认的对象不以法律明文加以限制,那么当事人对于任何事情均可请求予以确认,法院将因此不堪重负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司法功能。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若能够通过其他诉讼得到救济,则不能提起确认之诉。但对于将来给付请求权以及对于作为请求权基础的借贷关系,所有权是否存在以及在确认判决足以满足债权的行使情况下则可以提起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的诉讼时效存在吗
确认之诉是民事诉讼中诉的一种,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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