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其因为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两种:因注销而终止;因撤销而终止。
《商标法》第44条、第45条规定了五种撤销事由: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使用许可方式有:
普通许可: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独占许可: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排他许可: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 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期限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