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法定程序怎么进行
假释的法定程序主要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及相关材料。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四)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破产清算的法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可以由公司自己提起也可以由债权人提起,但必须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书,等待法院的审查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审查,在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清算组成立以后,进驻破产企业,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通知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算。
在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制定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法院审查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注销原破产企业的工商登记。
|假释的法定程序怎么进行
假释的法定程序怎么进行 破产清算的法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