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什么
朱熹的法律思想,主要是通过论述理学体现出来的。朱熹主张德礼政刑,强调德为主,但是又主张“以严为本”的司法理念,他在总结先秦以来各种唯心主义思想因素的基础上,以儒家学说为核心,融合道教的宇宙构成、万物化生的理论和佛教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建立了比交完备、精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从而把二程的理学发展到空前的高度。
朱熹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理是事物的规律,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他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理的总体。
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理和气相比,理更根本,并且先于气,但是同时理和气又是同时存在的,理不能离开气。
主张理依气而生物,并从气展开了一分为动静不息的生物运动,这便是一气分做二气,动的是阳,静的是阴,又分做金、木、水、火、土五气。
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张,他认为人心有了私欲,就会危殆,而道心是天理,所以才会精致,他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的。
朱熹的儿童教育思想是什么
重视蒙养教育,朱熹依据古代的教育经验,把整个学校教育的过程划分为小学与大学两个阶段,通过加强蒙养教育为儿童今后的学习发展奠定基础;
要求慎择师友,选择老师和朋友应当慎重;
强调学眼前事,要重视眼前的事情;
提倡正面教育,提倡用正面教材来教育孩子。
|宋代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什么
宋代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 朱熹的儿童教育思想 朱熹的思想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