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哪些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社会保险约定。
不要签空白合同。
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