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6种模式是什么
公司制: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信托制: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
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公司+信托”模式:“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母基金: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特定对象的确定: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基金风险揭示: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
在完成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签署基金合同,缴纳投资款
投资冷静期:
给投资者设置一定时间的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认:
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认购基金款项由募集账户划转到托管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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