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学习笔记 严复的信达雅
关于信达雅,作为严复的理论,算是非常古老的翻译理论了,自然也有不足之处,但是作为翻译的基础,作为翻译的初学者,作为一个业余的翻译者,这也是至少要懂的理论,对于这个理论,我通过阅读《翻译的基础知识》也有了一定的研究,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对这个理论的理解。
正式开始讲这个理论前,我先说说中国古代是如何翻译佛经的。
据说在当时,玄奘取经回来之后,国家专门设立了一个分工明确,无比庞大的编译馆,在当时称为“译场”,当时译场的人数极为众多,有几百甚至几千个人。
国家专门在译场上设立了各个分工的翻译官,据说有负责翻译的主译官,有负责校对,识别错误的校官,后来为了保证翻译出来的佛经能够通俗易懂,还专门设立了负责使得文章表达流利通畅化的润官。
当时翻译的程序极其繁杂,总共有十个步骤,分别是:(一)译主。(二)证义、(三)证文、(四)书字、(五)笔受(六)缀文、(七)参译、(八)刊定、(九)润文、(十)梵呗
每一个步骤各自有一个主持人亲自主导。
同时在译场上,每一个句子,哪怕每一个字,都需要征得几千名译员的多数赞同或者一致意见才得以通过。
这是中国古代对待佛经翻译的态度,放在现在,我希望我们也可以用这样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翻译。
为了更好地指导大家翻译,我们自然需要理论基础。
严复老人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译事三难,信达雅难诶”
所以下面我们就进入正题,从翻译小马同人歌曲的角度讲讲信达雅:
信:
首先是信,信的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要保证你是在翻译,而不是原创,对于信这一项原则,你必须要保证你的翻译是完全忠于原文的,翻译的时候必须要把原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以类似的方式表达出来。
就比如说,原文如果是双关的用法,那么你翻译的时候也要想办法弄双关,除非实在无法双关。
翻译的时候,不信的例子很多,就拿最近翻译的慷慨之歌来说吧,里面有一句是what apear as mine,tis thine as well,这句有人翻译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不然,这句话是一句古英文,这里用古英文应该是为了更好地突显瑞瑞慷慨的美德,升华这一个品质。
在古英文里面,‘tis是It is的缩写,而thine是yours的意思。
所以直译为:“属于我的东西,也是你的”,想想看,这是何等的慷慨啊!
或者意译为:“这是大家的东西 (慷慨)不分你我”,也没有问题!
至于为什么我们这里不用古汉语,那是因为作者这里用古英文的根本目的是升华这一美德,这或许与基督教的习惯有关,因为从4E的不少歌里面,都可以看到基督教文化的影子。
在英文里面,自然可以用古英文或者较为晦涩的表达方式升华这一品质。
而在汉语里面,为了升华一个品质和美德是不是用古汉语也行呢?
自然也可以,这一点我承认,但是在这里,如果用古汉语的话,看看会翻译成什么样子:
此吾物也,仍为汝之物也。
或者说,属我之物,也共属汝。
这样翻译,想想看你还能一目了然,从译文里面无障碍地看出原文要表达的意思吗?
显然不能,因此要做到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的译文不能乱用古语,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连文言文都学不好的学生党来说。
乱用古语只会闹出伪文言文这样的笑话。
有人总是宣传要用古文,说现代汉语太丑了之类的,多数其实都是眼高手低。
如果谁真能够天天用文言文说话,谁能够写作业用文言文,说话用文言文,写文章也只用文言文,那还真没什么,但问题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
文言文为什么现在不用了?因为古文基本都是差到没法流传下来的文字。
这从语言学角度来说,就是事实。
想想看文言文同样一句话可能会有多少歧义?而且不同时代和不同地方的文言文基本都不一样。
我就看过一篇文章叫做:你的信达雅,我的尴尬癌都犯了,这篇文章阐述的就是翻译界的一大笑话:
此外,乱用谚语也是行不通的。
这里我先来澄清一下“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句话的来历:
百度百科对于这句谚语的解释如下:
印度古谚,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
用英语说是“The roses in her hand,the flavor in mine.”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也是英国的一句谚语,意思是一件很平凡微小的事情,哪怕如同赠人一支玫瑰般微不足道,但它带来的温馨都会在赠花人和受花人的心底慢慢升腾、弥漫、覆盖。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这样。
可见,这句谚语本身就是从英文翻译出来的,是有原文可考的,一个连中国本国的谚语都不是,更不能在翻译成中文时乱用了。
特别是,就算是用中文的谚语,翻译时候也不能随便乱用,除非中文的谚语意思和要翻译的文的意思一致。
此外,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意思,本身就与what apear as mine,tis thine as well的意思千差万别,这里并不是在讲赠出去的东西就会有回报这种大道理,而是强调瑞瑞是多么慷慨,多么无私这一美德。
可见,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保证你是在翻译,不是在原创,就算是你不懂的句子,也不能随便用,我记得曾经有过一个非常用心的译者,他本来打算翻译4E的Lost这首歌的,但是因为一句死活也搞不懂,所以最终决定放弃,后来他查阅了众多英文资料,才发现那句话改自黑死病童谣。
那句话是这样的:
Ring around the roise,No one really knows me
Ashes to Ashes,The wall fall down
这句话体现的是暮光的一种心痛和悲伤的情绪,修改自著名的英文典故,黑死病童谣
原文是:
Ring around the roise,A pocketful of posies
编制玫瑰花环,小包装满花朵
Ashes to Ashes,We all fall down
尘土啊尘土,我们全都倒下了
这句童谣经常被运用于恐怖作品里面,营造的是一种绝望的气氛。
再比如说我翻译《品味生活》这首歌的时候,里面有一句是Theres a silver lining some where in between
也是思考过这句是否有出处的,后来我查阅了不少资料,最终在英文版的韦氏词典里面找到了这句的出处:
Every cloud has a silver lining
这是一句著名的英文谚语,可以翻译为:
乌云背后有阳光
或者
天无绝人之路
所以我才明白silver lining这里表达的是希望,而between就自然明显是前文(可以看看AV79453896)提到的乌云之中了
所以,对于不懂的英文,我们的态度不是马马虎虎随便搞个句子忽悠了事,这样既是在欺负原作者不懂中文,也是在欺负读者不懂英文,是一种逾越翻译道德底线的行为。
所以,我认为,翻译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做到这个信字,水平不够,做不到达和雅没关系,信是最没有翻译水准的人都有能力做到的一条底线,为了信字,实在搞不懂的句子大不了翻译也没关系,决定翻译这句就要坚决把这个句子弄懂。
达:
至于达,我的理解是,表达要流利通畅,也就是要用能够让大家都能看懂的表达方式,毕竟我们一般译者翻译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首歌的内涵,而要理解其内涵,就需要让大家看懂这些歌。
既然翻译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看懂(又不搞所有歌都要搞翻唱什么的),那么自然要做到达这一原则,对于歌词,虽然也有押韵等其他的标准,但是不能一味地为了押韵就忽视信和达。
同样,为了做到达,也不能乱用文言文之类的,更不能原创臆造,无视信这一底线。
同时达也是雅的前提,做不到达,就不可能做到雅。
那么,怎样才算达呢?怎样才算流利通畅呢?
这里举一个非常好的例子(AV1017519)
这个翻译版本的永生之歌一般应该很多马迷都看见过吧。
没错,这个版本的永生之歌,正是真正翻译出了这首歌精髓所在的版本。
这里可能就有人发问了,为什么这么说,不是还有别的翻译版本更好吗?
认为这首歌其他的几个翻译版本更好的,我估计多数都是不太理解这首歌内涵和深意的人吧。
FT里面有一篇文章叫,迷茫公主的信,这篇文章虽然朴实无华,虽然里面作者表达的思想我并不看好,但是却能给一些人很深的感触,引起一些人的共鸣,还上了fimtale推荐榜,这个靠的是什么?靠的是真情实感,往往越是朴素的语句,反而越能抒发真切的感情。
这个版本的永生之歌,也正是抒发了以这样一种朴实无华,流畅的文笔,来抒发的真情实感,而其他的版本,多数都是用大量文言文和浮华的语句修饰,并没有传达出真情实感。
永生之歌真正表达的是什么?
这个表达的,并不是挽歌或者致郁之类的,是赞颂暮光为了让我们见证友谊的魔力,宁愿牺牲自己的可贵精神,也是在赞美暮光友谊的魔力,追忆原来那个平凡的暮光,那个承载着平凡友谊的暮光~
这是一首暮光的赞歌~!和不少暮光的寿命论一样,目的是为了挽留因为PTS退圈的马迷们,怀念和感谢暮光为我们带来的一切,为了让大家从绝望中重新看到希望。
忽视了达的反例有很多,比如shyheart的某个版本的翻译就是强行缩字,影响读者理解,而且容易让读者有歧义,为了押韵,缩字是可以的,但是缩字有个前提就是,你绝对不能在缩字后让读者的理解会产生歧义。
雅:
作为严复提出的三要素,雅是最后一项,雅在我看来,是指你翻译的文章要雅俗共赏,在不削减异域风味的前提下,表达更贴近中文化的习惯,让你的面向群众们能够看懂,引起共鸣,有所感触,
而要让读者们有所感触,也不能随便捏造什么文言文之类的。
雅不代表你是要搞文言文才算雅,也不是一定要乱用成语谚语什么的,雅和达一样,也要有一定功底才能做到,真正的雅,在我眼中,首先最重要的是要能还原原文的意境,能够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雅最重要的就是要求真!
那么,马圈有真正做到了信达雅的翻译吗?
答案是肯定的。
大家可以一起去考古,找一找S1到S3时期的一些优秀的翻译作品,那时候马圈多数都是25岁以上的成年人,很多业界精英,那段时期自然也有非常多的优秀译者,如NightScream,好人III(Demo),MadcatII,DracoRunan,TNBI Lulamoon,中央帝国辅政等一堆人。
那些作品,特别是EQCN翻译组的翻译,基本都能达到信达雅的水准,而且有的甚至超越了信达雅,做到了其他翻译理论的标准~
总结:
其实无论是信达雅,都可以归纳为一个字,那就是信!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们在追求信的同时,也在自然地追求达和雅。
原文本来表达非常流利通达,强求所谓信而把原文翻译得如机器翻译那样让人看不懂,非常不够流利的语句,这样的信,也成了不信,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提倡逐字逐句,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翻译,或者全用机翻之类的。
就有人闹过这样一个笑话:
曾经有人翻译一篇西方文学作品的时候,把The Milky way翻译成牛奶路。
这个在当时曾经是一个非常大的笑话,因为在西方文化里面,The Milky way是指银河,乳之路只是对银河的一种比喻。
当时鲁迅还曾作诗嘲讽:可怜织女星,化为马郎妇。乌鹊疑不来,迢迢牛奶路。
虽然这件事情现在看来,牛奶路在另一种意境下也很可能有正确的一方面。
原文本来非常是优雅华丽的文字,如果强求信,翻译的话,很可能会翻译成过于晦涩难懂的文字,这也是另一种不信。
对于善良之歌(Chant of Benevolence),翻译版本有多种不同的翻译版本,当时大家由于看不懂这首歌隐藏在深处的那种内涵,于是都认为这首歌的歌词非常晦涩难懂,跟着用了大量的古汉语修饰歌词。
所以有很多人听了这首歌都有这样一种感觉:
这首歌可以做我小马国国歌了。
这首歌应该是写给二公主的吧?
正是因为翻译没能真正体现这首歌本身的内涵,所以听众们甚至都不认为这首歌是赞美善良的小蝶的赞歌。
这类翻译方面的问题,其实从标题就有所体现,多数人都把这首歌翻译成仁爱之歌,但实际上,仁爱这个品质,更像是形容大公主的美德。
4E故意不用kindness而是用仁爱,目的在于升华小蝶善良的这一美德,而在汉语里面,要升华这一美德,善良这个词就足够了。
在汉语里面,善良,本身也是一种仁爱,更能作为一种高尚的品质和美德存在。
但事实上,善良之歌的歌词在英文里面来看,并不是晦涩难懂的歌词,而是营造的一种非常优雅,悠美的意境,成高心亲王曾经在Fimtale的贴区里面发过这首歌的赏析:
“以一个作曲家的角度来看,其实这曲子带入观众的方式也是很典型的森林模式。
也就是一个反复的简单旋律作为底子在不停的演奏,然后过一会儿再带入一个主要旋律,接着再带入另一个旋律,二重奏变成三重奏,这样一层一层迭加,彷佛从森林的头进入到森林的核心的感觉,而这也是想要表达古代民族歌曲的感觉很常用的一种方式”
从上面看来,这首歌确实有一种古代的气息,但意境更多的还是森林的感觉,夜晚的宁静,和一种美好优雅的感觉。
可见我们翻译这首歌的时候,明显是不能用晦涩难懂的古汉语的,而是同样需要用能够体现和营造优雅宁静这一意境的现代汉语文字。
(别跟我说原文用古英文,原文用古英文只是为了烘托民族气息,而且用的地方都是thine这类在国外大家都知道的古英文,我们多数人连文言文都学不好,又有什么理由用古汉语呢?)
所以就有了AV74863529的最终翻译版本,这个版本完美地还原了这首歌原曲的意境,也真正让人感觉到是在歌颂善良的小蝶。
所以,我们在追求信的过程,自然也就在追求达和雅,对于严复的信达雅理论,一个字就足以概况了,那就是信字!
总之,要做一个优秀的翻译,信达雅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虽然作为严复的理论也不是绝对完美的,但是对于一个非翻译专业的人或者翻译初学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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