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行政区域划分
呼和浩特行政区划:4个市辖区、4个县、1个旗。
回民区,面积175平方千米,人口约22万。区人民政府驻钢铁大街。
新城区,面积 700平方千米,人口约32万。区人民政府驻新城西街。
玉泉区,面积 213平方千米,人口约19万。区人民政府驻昭君路。
赛罕区,面积1013平方千米,人口约36万。区人民政府驻巧报镇。
托克托县,面积1313平方千米,人口约20万。县人民政府驻双河镇。
武川县,面积4885平方千米,人口约17万。县人民政府驻可可以力更镇。
和林格尔县,面积3401平方千米,人口约19万。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清水河县,面积2859平方千米,人口约14万。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土默特左旗,面积2712平方千米,人口约35万。旗人民政府驻察素齐镇。
行政区域划分原则是什么
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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