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该怎样设立
按下列方式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遗嘱监护。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居委会怎样指定监护人
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怎样成为代理人
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自动就成为法定代理人,无需授权或委托。无论在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诉讼法律关系中,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范围虽然是一致的,但他们分别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使用。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就未成年人来说,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朋友或者有关单位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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