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期房什么意思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安置房期房如何买卖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买家若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关于安置房的买卖,有以下3点需要注意的:
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方可进行合法销售。(需要注意看房屋产权证上土地取得方式是划拨还是出让,若为划拨取得,在房屋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若为出让取得则不需要。)
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因此,房屋还未满5年情况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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