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优先的条件是什么
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
留置权的取得应符合以下条件:
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
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另外,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8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可以据此善意取得留置权。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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