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成立需要哪些有效要件
要约成立需要有效要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不具备这些条件,作为要约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合同因相对人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要约不能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劳动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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