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按揭的条件是什么
安置房按揭的条件是:
具有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安置房入住条件是什么
要求是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
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是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
被拆迁人是指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为一户: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起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地方政府建设通公告公布之日起,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后,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迁户口、装修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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