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发票备注栏怎么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口普通发票备注栏怎么填写
出口普通发票备注栏填写:
出口发票的备注栏需填写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可在备注中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出口发票备注栏怎么写
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可在备注中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除非特别要求,其他均不是必备内容,包括备注。
出口专用发票设计的初衷是统一出口发票的样式,但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无法统一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出口专用发票,所以现在只能用来申报出口退税时使用。因为有国家的文件要求必须使用出口专用发票,目前各地执行不一样。
|租赁发票备注栏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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