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一)当事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
定作合同中的定作人与承揽人都必须有缔约能力。定作合同广泛存在日常生活及生产领域,定作人与承揽人均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因此行为人的缔约能力既包括公民的缔约能力,也包括法人的缔约能力。
自然人的缔约能力对定作合同效力认定的影响
法人的缔约能力对定作合同效力认定的影响
通常认为,法人在其存续期间,一般均具有缔约能力。同时,定作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法人签订此类合同的行为属经营性行为,应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和经营范围相联系的,超越经营范围所缔结的合同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是指缺乏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生效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多久生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满足的条件 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 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多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