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归属界定是什么
无主物的所有权尚未被任何人取得,不属于任何民事主体所有的物。一般包括未曾归属于任何民事主体所有的物、经所有人的意思抛弃的物、所有人不明的物。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民法总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认定无主物案件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认定无主物条件是:
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
财产所有人确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财产的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也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
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
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由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便于该法院调查事实,对财产作出临时性的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无主物归属界定是什么
无主物归属界定 法律 认定无主物案件的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