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小说可以这么写
我的初恋很晚。直到大四,才开始和同系的一个女生交往。在晚自修后送她回宿舍的路上亲吻她。记得那是春天的晚上,风中有樱花的粉白花瓣飘落如雨,轻轻撞击在嘴唇上。温柔的感觉。我感觉暂时逃脱某种恐惧感的驱逐。放松的心情,还因为毕业后的离别就在眼前。我不觉得自己有承担痛苦的机会。
时间太短促,不需要告别。所以,我想,也许我不曾爱过那个穿蓝裙的女生。我只是让自己经历。
很多年,我始终在某种爱情阙如的状态。好像一个人在做B超的时候,医生在报告单里写下肾脏阙如,他被宣判了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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