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事故是什么
风险事故又叫风险事件,是指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真实发生了,没有发生就不是风险事故,风险事故不是经常发生的,具有偶然性,比如车祸就是风险事故。
造成风险事故的原因有三:一是自然现象,人为无法改变,是客观存在的,比如风暴、地震等;二是社会环境的变动,比如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起义、游行、战争等;三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比如纵火。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是什么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其作用是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风险是什么意思
风险喻指可能发生的危险和灾祸,在经济生活中特指投资或利润可能收不回来。风险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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