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本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每年都在不断的增加人数,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国家人社局的重点问题,教育部和人社部也推出了很多就业政策。每年情况不一样,但是就业政策大致上保持一致。那么,来具体看一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措施以及政策呢?
第一: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每年国家征兵超过一半都是大学生,每一年的人数都在不断增加,加大力度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
第二:鼓励引导基层就业,一直在继续持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等基层项目,毕业生们可以踊跃参与,这些基层项目还有一定的生活补贴,后期结束服务期,在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上面具有优先优势。
第三:扩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名额,面向高校毕业生招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毕业生可从事个体经济等等,国家有相应优惠政策。
第五:地方地区人才引进计划,特别是深圳、杭州等等地区的人才引进计划,毕业生可以积极参与。人才引进计划会提供安家费、户口落地等等优惠措施。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教育部及有关部委关于毕业生就业的规范,如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
各地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
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工作意见,制定的本校工作实施办法细则。
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杭州大学生就业补助政策是什么
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困难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给予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市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从2015年起,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500元。
对登记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安排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给予综合补贴;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伤残或死亡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贴或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补贴,所需资金按现有政策执行。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招用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月300元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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