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的步骤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收的步骤是: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
人民政府对补偿方案进行分析;
政府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公告。在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怎样分配
依据农村集体组织的讨论决定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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