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婴儿的监护人有哪些
婴儿的监护人的范围有: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我国对于监护人包括哪些
在我国对于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孩子的监护人包括哪些
在我国孩子的监护人包括首先是父母,当父母过世或缺乏能力时,可以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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