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诉讼费怎么收
执行异议诉讼费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不服法院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不得收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怎么收
诉讼费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审诉讼费怎么收
民事案件对一审决不服,一审是简易程序的,二审诉讼费是一审的两倍,一审是普通程序的,二审一般一样。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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