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规则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期货集合竞价规则
期货的交易中,集合竞价是相对连续竞价而言的。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商品期货08:55~08:59,股指期货09:10~09:14),所有投资者的买单或卖单都输入电脑进入报价系统,但交易所并不撮合成交;接下来交易所在撮合成交时间(商品期货08:59~09:00,股指期货09:14~09:15)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撮合成交价和成交量;最后每个股票或期货合约会以交易所撮合的成交价作为开盘价,同时以该价格最大限度撮合可以成交的单子。
一般而言,连续竞价的成交原则为:第一价格优先,第二时间优先。而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为:第一成交量最大优先,第二价格优先,第三时间优先。简单来说,集合竞价是“先报价、后撮合、再成交”,而连续竞价则是“边报价、边撮合、边成交”。股票实行的是开放式集合竞价,而期货实行的是封闭式集合竞价。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集合竞价规则
投资 期货 期货集合竞价规则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 股票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