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
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以后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任意盈余公积是什么
盈余公积是指各种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任意盈余公积是指股份制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金额与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总的来说,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0%,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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