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是什么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是指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管理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的文书。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是什么
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也有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条也有规定。
|我国公安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公安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我国公安行政处罚的依据 林业行政处罚滥伐依据 林木 法制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