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形态的问题
犯罪形态的问题是犯罪行为本身的形态,与构罪相关,它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分别分析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构成,也是包含有主客观四个要件的犯罪构成,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为了犯罪什么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什么期刊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什么期刊
青少年犯罪问题期刊级别为核心期刊,出刊周期为双月刊,期刊创办于1982年。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上海市教委主管、华东政法学院主办的学术性期刊。
青少年犯罪问题主要栏目设有:理论研究、犯罪动向、原因研究、预测预防、犯罪矫治、少年司法。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被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万方收录(中)、维普收录(中)、CSSCI 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版)收录。
青少年犯罪问题获得荣誉情况: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
|什么是犯罪形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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