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递交哪级法院哪个部门
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的立案庭,也可以递交给二审法院的立案庭。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它的特点是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
二审上诉状交哪个法院
二审上诉状交原审法院,上诉通过后原审法院需要将诉状、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诉讼费,由上诉人预交,待二审判决时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或者分担,对方不需要再预交上诉费。
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
被法院批捕由公安部门执行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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