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财产没收程序是什么
财产没收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刑事诉讼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鉴定程序是:
鉴定机构接受相关机关、仲裁机构的鉴定委托;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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