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有哪些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有:
写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写明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写明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写明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第一,借款标的。第二,贷款种类。第三,借款金额。第四,借款用途。第五,借款期限。第六,借款利率。第七,还款。第八,违约责任。第九,保证条件。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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