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源于哪个朝代
源于隋朝、隋炀帝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简介。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掌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发展概述。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
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
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公元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
1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1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
1元、明为中书省。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 三省六部制的相关知识
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三省,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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