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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霍格最喜欢的小动物是|

尼德霍格最喜欢的小动物是

尼德霍格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兔子。尼德霍格是国产换装游戏《奇迹暖暖》中的NPC,原本为莉莉斯王国前任总理大臣,后来叛变,成为北地王国提尔联军上校,别名霍哥,在美服中称为Nidhogg。

尼德霍格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尼德霍格最喜欢的小动物是

尼德霍格于新历652年出生在北地寒雾城一个军官家庭,新历677年成为莉莉斯王国总理,后来发起叛乱,成为北地提尔联军的统帅,在凌云城上杀死了绫罗。

尼德霍格留着一头黑色短卷发,刘海中夹杂着一缕白发,亮棕色眼睛,前期立绘身着莉莉斯王国总理制服,后期改为北地王国提尔联军军装。

尼德霍格的角色语录有“人没有实力,就会被淘汰”、“强者创造命运,弱者顺应命运”、“你手中苍白的黎明,斩不断黑暗的过去”等。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500字 最喜欢的小动物

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500字小学语文董胖胖老师

可爱的小白兔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白兔。它的毛短短的,白白的。它长着两只像宝石一样红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脑袋上,直立着两只耳朵。有着胖乎乎的身体。还有着柔软的皮毛。它长得是不是非常可爱!

小白兔最喜欢吃萝卜和青菜。小白兔还是森林里的跑步冠军呢!我为小白兔编了一首儿歌:“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每一个小动物都值得我们去保护。人和动物是朋友,我们以后一定要爱护每一个小动物,特别是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外婆家的大公鸡

外婆家养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十分讨人喜爱。你瞧!鲜红的鸡冠竖在头顶上,像戴着一顶小红帽,又像一朵鸡冠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脖子上的羽毛金灿灿的,像是耀眼的锦缎,又像是黄色的围巾。身上的羽毛就像雪白的棉袄,黑色的尾巴向上翘着。它走起路总是昂着头,显得十分威武。

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

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一天晚上八点半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捧腹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可爱的小蜗牛

连续下了几天雨,我在潮湿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只可爱的牛。

刚开始,蜗牛还小心翼翼地缩在亮里,蜗牛的壳是棕色的,有我的大拇指盖那么大。它是螺旋形的,从里到外一圈一圈地变粗,很奇特。

渐渐的,蜗牛伸出一个小屁股,我用树枝轻轻碰了一下它,它竟然把脑袋也探出来了。我想,蜗牛应该以为自己身处在树枝上,感到没有危险了吧。这只蜗牛不到两厘米长,看起来软软的,滑腻腻的,我都不敢摸它。

它头顶上有两根触角,头前面也有两个像触角一样的东西,这应该也是一对触角吧。蜗牛在叶片上缓缓地蠕动,它蠕动的时候,后面就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白白的唾液。

不一会儿,它突然停下来不动了。少顷,它左右扭了扭身子,于是它的壳缓慢地往左边倾斜,我已经可以看见它藏在壳里的一点身子了。它的身子不是很光骨,有点疙里疙瘩。我还以为,我第一次观察蜗牛就能看到它千载难逢地脱壳呢。但是,它的壳轻轻一摆,又回到它的身子上面了。

我很想知道,如果我轻轻碰一下它的触角,它会不会把身子收回去呢?于是,我拿起一根小树枝,轻轻地点了一下它触角的尖,它并没有把它的身子收回去,只是收回了它那只触角,看起来好像是一只迷你独角兽,我把它的两对触角一起碰了一下,哇,蜗牛的头一下子变得光秃秃的了。

天快黑了,我恋恋不舍地把蜗牛送回了草丛。

神奇的小蚂蚁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革命公园的假山上发现了好多蚂蚁。听妈妈说光蚂蚁的种类就有600多种。

今天我只见到了两种不同的蚂蚁。一种是个头大一些,头部和尾部都是黑色的,尾巴上还有点白色斑纹,中间是咖啡色的,头小尾大,爬行速度非常快。蚂蚁头上有两条长长的触角,在触角下面有一对小钳子。这种蚂蚁我叫它红蚂蚁。就在我仔细观察时,一只蚂蚁竟然爬到我的手上,我静静地看着它在我手上跑来跑去。它像是进入迷宫一样,一直找不到出口,反反复复地走刚才的路。我心想:看你这次能不能逃出我的“如来神掌”。突然,蚂蚁一动不动倒在我的手心里,我很懊悔,不该跟它这样玩,一定是蚂蚁跑得累倒了。我轻轻捏起它,放回洞口,没想到那只蚂蚁一溜烟儿跑到洞穴里了。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我上了蚂蚁的当,蚂蚁真是又聪明又狡猾的昆虫。

还有一种个头较小,全身都是黑色,头大尾小,跑得速度很慢的蚂蚁。相同的是头上也有触角,也有一对钳子。这种我叫它黑蚂蚁。两种蚂蚁各有各的洞穴,它们和睦相处,不像有的动物为了争夺地盘而相互残杀。

我把带来的板栗分成大小不同的两份放在地上,很快就有一只红蚂蚁发现了食物。红蚂蚁用钳子夹住食物,倒着往洞口拖。红蚂蚁的力气真的好大,仅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把一大块食物拖运回去。到了洞口好几只红蚂蚁才一起帮着运进洞穴里。而黑蚂蚁方法则不一样,一只黑蚂蚁发现了食物,快速返回告诉其它同伴,成群结队的黑蚂蚁浩浩荡荡从洞穴里出来把食物团团围起来。它们并没有把食物运回洞穴里,而是把食物原地吃掉。

蚂蚁是以群居生活方式生存的,它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互助。蚂蚁世界真是太神奇了。

有趣的西瓜虫

下雨后的早晨,在人行道的地砖缝隙里,你常会看到很多黑黑的小球球,走上前去,发现原来是西瓜虫。

西瓜虫有十四条腿,一个椭圆形的盔甲,两只弯弯的角,两条柔软的尾巴,还有一个小小的嘴巴。把它拿起来,它就迅速地缩成一个小球,再把它放下,它就伸了个懒腰,跑掉了。西瓜虫走路时是走一会儿停一下,如果在爬行时碰到其他西瓜虫,它不是停下来绕过去,而是直接从对方身上爬过去。

人们经常管西瓜虫叫 “鼠妇”。因为经常在老鼠洞里挖到它,还以为它是老鼠的妇人,因此而得名,其实西瓜虫是甲壳类动物,生活在潮湿、阴暗处,杂食。西瓜虫又叫潮虫,秋天是西瓜虫的繁殖期。

有一次,我拿了一个小罐子,抓住了五六只西瓜虫。一开始,那几只西瓜虫在罐子里都缩成几个小球,见我没有把它们怎样,便在罐子里乱爬起来。过了一会儿,它们玩起了“叠罗汉”和“过桥”。玩“叠罗汉”时,它们其中一只停了下来,另一只从它的屁股爬上了它的壳。我觉得西瓜虫太少了,就又放进去七八只。它们还是一个接一个地爬上下面一只西瓜虫的壳,过了一会儿,它们已经叠了差不多五厘米高了,还挺厉害的!后来,它们又从“叠罗汉形式”变成了一条纵队。排在最后的一只西瓜虫爬上了其它西瓜虫搭成的“桥”上,不一会就爬到了最前面,它们就这样玩起了“过桥”。是不很有趣?

现在正值秋季,我们一起去和西瓜虫玩耍吧。如果你发现了西瓜虫更好玩儿的事,一定记得告诉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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