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否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城管是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如果城管毁坏的财物是出于故意并且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怎样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行为人客观上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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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是否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怎样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