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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跟踪厂花的流氓 到底是谁|

年前跟踪厂花的流氓 到底是谁

从一开始,他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身边的人会有嫌疑,况且公安科配合警方查案时,这个人也一直在忙前忙后。

年前跟踪厂花的流氓 到底是谁|

难道自己真的错了?

2014年12月底,一天中午,47岁的精神病人赵金柱当街追打前机械厂保卫处长陈志。

接到报警后,我和朱警官赶往现场,只见陈志在前面跑,赵金柱拎着半块砖头在后面追。沿途行人纷纷避闪,朱警官用警车挡住赵金柱的去路,我跳下车扑上去夺砖头。赵金柱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拉扯中把肩章弄坏了。

很快,我们就用约束带把激烈挣扎的赵金柱绑了起来,陈志气喘吁吁地回到警车跟前。陈志说,当天下午他和居委会小刘照例去给赵金柱送大米,本来一切正常,赵金柱还跟他俩闲聊了几句,但突然犯了病,抡起凳子就要打。

陈志和小刘边跑边躲,在岔路口分了头,赵金柱只追陈志,先是丢凳子,后来就捡路边的砖头朝陈志扔。我们赶到前,陈志身上已经挨了至少三块砖了,手上也带着伤。

“好在腿脚还能跑,不然被追上了,非得在医院里过年不可……”64岁的陈志感慨道。

朱警官却面露不悦,“老陈你也知道赵金柱不能见你,为啥还要去招惹他?”

陈志解释说,到年底了,他只是想给赵金柱送点米面。朱警官再次打断他,说送米面可以让居委会的人代劳,“你为啥一定要亲自去?”

陈志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1

当天下午,我和朱警官把赵金柱送往精神病院。临走前问陈志,被砸的那几下要不要紧,用不用去医院看看。陈志说不用,身上衣服厚,砖头没伤到肉;手上也只擦破了皮,自己回去包扎一下就行。

陈志提出想跟我们一起送赵金柱去精神病医院,朱警官要开车,他怕我一个人在后面控制不了。又说自己当保卫处长时经常处理赵金柱的事,“别看这人瘦,发起病来一股子蛮力”。

我和朱警官谢绝了,一是赵金柱此次发病就是因陈志,两人不方便同车;二是陈志已年过六旬,能不能帮上忙还在其次,万一赵金柱闹起来再伤了他,我们也担待不起。

眼看跟车无望,陈志只好作罢,但发车前,又悄悄往我手里塞了两包黄鹤楼,我推辞不要,陈志面露难色,说如果赵金柱在路上又发病,麻烦我“控制好力度,别伤了他”。

我有些诧异,不知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驾驶位上的朱警官却转过头说:“这事我们心里手里都有数,老陈你赶紧回去吧。以后少让赵金柱看到你,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车子发动了,陈志把两包烟从窗口扔进来,说了句“他也是可怜,照顾一下。”便扭头走了。

那年,朱警官已临近退休,放在其他单位,已经可以“内退二线”了,无奈公安局警力不足,朱警官肩负一个社区的警务工作,年纪大了难免有些事照应不过来,上级便让相邻警区的我帮他分担一部分——其中就有需要重点关注的赵金柱。

与其他有暴力倾向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病时“无差别打击”不同,赵金柱每次发病,矛头只针对一个群体——机械厂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其中前任处长陈志尤其“重点照顾”。

我对赵金柱的情况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是武汉人,年轻时招工来到我市机械厂,30岁那年赶上“严打”,因流氓罪坐了几年牢,出狱之后精神就出了问题。单是赵金柱发病追打陈志的警情,我就处理过很多起。有次我实在忍不住,问朱警官,赵金柱跟陈志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朱警官说,96年严打,赵金柱就是被陈志带人扭送到派出所的,后来判了7年。从此,赵金柱记恨上了陈志。

我说赵金柱这明显属于“打击报复”了,为什么不法办他?

朱警官叹了口气,说不是不想法办,而是根本没法“法办”。一来赵金柱已经得了精神病,追打报复属于“病态行为”,按规定只能送医;二来当年赵金柱被判刑的事情,确实有些复杂,“现在看来,很难说是什么性质”。

朱警官话中有话,但更让我不解的是,受害者陈志一直以来的做派——被“打击报复”了十几年,陈志却自始至终对赵金柱照顾有加。不但逢年过节登门看望、送米送油,前几年还给赵金柱谋了一个看大门的差事,甚至连赵金柱的低保,都是陈志一手帮忙操办的。

不过,赵金柱似乎并不领情,两人在街上相遇,赵金柱轻则朝陈志吐口水,稍受刺激,就大打出手。自打他得知陈志住哪儿后,陈志家的阳台玻璃每年都要换好几次——即便这样,陈志也不怎么跟赵金柱计较,甚至多数时候不会主动报警。

“这陈志以前是不是做过啥对不住赵金柱的事儿啊?不然怎么那么能忍。”我问朱警官。朱警官笑笑,说或许吧,“他俩的事儿啊,外人真不好评价”。

“不会是因为当年抓赵金柱坐牢这事儿吧?”我问。朱警官点点头,说差不多。

“冤假错案?”我脱口而出。朱警官说算不上,当年陈志抓赵金柱没错。法院判赵金柱也没错。

我愈加不解了,“那陈志有啥对不住赵金柱的?”

“此话说来长喽……”朱警官点了一支烟。“听说过‘靶场女尸案’吗?”

“听过,你破的嘛,还拿了奖。”

朱警官又笑,但沉思了一会却说,“其实应该算是陈志破的。当年赵金柱也是因为那个死者被判的刑……”

我更糊涂了,在我的再三恳求下,朱警官讲了整个故事的经过。

2

1996年5月下旬的一天,时任机械厂公安科科长的陈志接到本厂女工王艳的举报,称最近自己下夜班的路上多次被人尾随,怀疑是本厂青工赵金柱所为。陈志马上派人找赵金柱了解情况,赵金柱当即否认。

因为仅仅是“尾随”,且没有证据,陈志只能带着公安科职工在厂西那条王艳下班的必经路上转悠了一周,一无所获,便只当是女职工多心,安慰了几句就作罢。

但没过多久,王艳再次找陈志,说尾随她的人又出现了,就是赵金柱。此外,王艳还说,厂里有人看到赵金柱把她的照片放在内裤里,十分恶心。陈志有些恼火,一边劝王艳不要担心,一边安排人手继续调查。

几天之后的一个深夜,公安科职工现场抓获了尾随王艳的赵金柱。赵金柱被带到公安科,解释说自己是听说王艳最近下班被“流氓”尾随,不放心,所以来“暗中保护”她。

大家都对赵金柱的说辞嗤之以鼻,陈志更是直接开骂,说他“贼喊捉贼”。但赵金柱毫不示弱,与陈志吵了起来。

其实,陈志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都是厂里的职工,说出去对厂子也不好。陈志让赵金柱写份检讨,并上交王艳的照片,此事便可作罢。但赵金柱却一再坚称自己是“暗中保护”王艳的,更没偷过照片。双方话不投机,赵金柱张口就骂……

“赵金柱这家伙,毁就毁在他这张嘴上。”朱警官解释道。

赵金柱时年29岁,在厂里工作10年,绰号“铁脑壳”——在旁人眼里,赵金柱一直有些古怪,平时独来独往,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下班后哪都不去,就把自己反锁在单身宿舍里;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跟人接近,也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

按理说,赵金柱当时的行为只是有些孤僻,不至于得罪旁人,但他还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嘴巴臭”。他轻易不与人交流,却常因一点小事跟人发生口角,无论是领导、同事还是门卫,赵金柱都一视同仁,入厂多年,厂里没被他骂过的人屈指可数。

厂区门卫归公安科管,陈志自然也被赵金柱骂过,那天赵金柱骂得更狠了,陈志一下上了火,不再想“小事化了”,便让陶运来和胡斌立即去赵金柱宿舍找那张照片,找到之后全厂通报。

令陈志失望的是,刘运来和胡斌把赵金柱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王艳照片。但“意外收获”了一个同样敏感的东西——赵金柱的日记——这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一本“黄色小说”。赵金柱把自己意淫同厂年轻女工的内容全部写进日记本,前后涉及十几人。

“我没看过那本日记,但据传言,里面的内容‘不堪入目’。后来他的日记内容被传开了,那些被日记提到名字女工羞愤不已,有人找领导告状,有人跑去市公安局报案……”朱警官说。

尤其是王艳,赵金柱在日记里着重提到她,还称她为“老婆”。

赵金柱此前确实追求过王艳,但王艳年轻漂亮,一直是机械厂的“厂花”,根本看不上赵金柱。日记内容泄露后,有人在王艳背后议论,她既羞又恼,多次找厂领导“讨公道”。

“这事儿也不至于判他7年呀?”我问朱警官。朱警官说确实“不至于”,但之后赵金柱做了一件事,就“至于”了。

3

赵金柱成了厂里的笑料和公敌。男同事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女同事则拒绝跟他有任何接触,迎面遇上都要躲开好远。日记中提到的女同事中,有人已婚或有了男朋友,他们也纷纷扬言要好好教训一下赵金柱。一时间,厂里闹闹哄哄的,一度影响了日常工作进度。

为了安抚职工情绪,当时的厂领导专门为此事开了会,但他们也很为难,一方面,他们巴不得开除“刺头”赵金柱;但另一方面,赵金柱的行为又完全够不上违纪,甚至说他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日记内容属于个人隐私,却被公安科泄露出去,厂里是不可能因为“思想龌龊”而开除他的。

“但这件事坏就坏在赵金柱平素风评太差,厂里有很多人看他不顺眼,想借着这件事看他的笑话。”朱警官说。

1996年7月,赵金柱经历了2个月的压抑、愤怒和委屈之后,再也忍耐不住了。7月16日下午,他对一位嘲笑他的同事大打出手,被人拉开后,赵金柱怒气未消,直接跑去隔壁车间找到王艳。

据赵金柱事后交代,那天下午,他去找王艳的目的就是想跟她当面对质,他已听说,就是王艳举报他“跟踪尾随、图谋不轨”的。

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赵金柱一怒之下要打王艳,虽然被人拉开,但拉扯的过程中,赵金柱扯破了王艳的上衣并喊出了那句最终把他送进监狱的话——“臭婊子,我要当众强奸你!”

现场围观的人都听到了这句怒吼,也看到了王艳被扯开的上衣,事后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至少7人在笔录中证实了这句话的存在。

“如果放到现在,赵金柱的行为很可能就是个‘寻衅滋事’,但那时候不一样,要知道,1996年7月,全国‘严打’正搞得激烈……”朱警官说。

赵金柱打死也没想到,自己的那句话在当时有多要命。后来他说,本以为最多就是被开除而已,没成想,法院直接给他定了一个“流氓罪”,“公共场所强奸妇女未遂”,有期徒刑7年。

收到赵金柱的判决结果时,连陈志都懵了。但事已至此,陈志也不便多说什么,厂里有人吃惊不已,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议论纷纷。

陈志私下找朋友问过赵金柱的量刑,“幸亏这次不比83年严打,否则赵金柱够得上枪毙了。”朋友回答他。

“这就是陈志感觉对不住赵金柱的原因?”

朱警官点点头,说老陈本来只想教育一下赵金柱,一方面给厂里的职工们一个交代,另一方面也治治他的臭脾气,没成想竟然是这个结果。而且,直到赵金柱入狱后,陈志才第一次了解了赵金柱的家庭状况,更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赵金柱父母早亡,从小就转辗在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之间讨生活。那时哥哥姐姐皆已成家,对赵金柱都不太好,磕磕绊绊读完中专,赵金柱索性借分配招工之机离开武汉,想在这里安身立命。

单论工作能力,赵金柱工作10年,从未出过差错,每年的考评都是“优秀”和“车间骨干”,如果不是性格问题,恐怕早就当上车间领导了。

入狱后,厂里照例要开除赵金柱的公职,办手续时,赵金柱的车间主任呛了陈志几句,他直言道: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不是赵金柱,而是陈志的人——如果不是他们把赵金柱私人日记里的东西散播出来,哪会有后面的事,他们侵犯了赵金柱隐私,还把人家“逼上梁山”,按理也得坐牢。

陈志吃了瘪,回去越想越气,骂了陶运来和胡斌一顿,还扣了两人半年的奖金,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原本,陈志还想等赵金柱出狱之后想办法“照顾”他一下,但赵金柱本就性格偏执,心里又气不过,未等服刑期满便出了精神问题。

“赵金柱出狱之后,陈志帮他办了低保,算是解决了他吃饭的问题,又协调了医保方面的事情,算是解决了治病的问题,逢年过节也会送点东西,但赵金柱一直不领他的情,只要犯了病必然要去找他麻烦。我和陈志打了二十几年交道,有时候也劝他算了吧,但陈志总说是自己对不住赵金柱……”朱警官叹了口气。

于情于理,我还是觉得有点不至于。便问朱警官,“这个‘对不住’到底是啥意思?难道当年不该抓赵金柱吗?尾随王艳、撕扯了她的衣服、还说了那句‘我要当众强奸你’,陈志作为公安科长,处理赵金柱也是他分内之事,有啥对不住的?难道当年应该坐视不管吗?”

我真心觉得,如果是因为泄露日记那事,陈志确实有领导责任,但罪魁祸首也是陶运来和胡斌。陈志当年没有处置二人,现在却不断说“对不住”赵金柱,的确有些惺惺作态。至于赵金柱入狱后得精神病一事,看似也不是陈志的问题。

听我这么说,朱警官微微点头,但他沉默了片刻转而又说,在“3·21专案”侦破之前,我跟你是相同的看法。

“3·21专案?”我有些不解。

“嗯,就是靶场女尸案。”

4

“靶场女尸案”是我市1997年3月发生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者正是第二机械厂女工王艳——此前,我没能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1997年1月17日凌晨,24岁的王艳在下夜班之后失联,单位和家属百般寻找未果,遂报了警,警方也没找到王艳。直到3月21日上午,王艳的尸骸在铁厂武装部早已荒废的靶场杂物房内被发现。

这间杂物房位于废弃靶场西南角的深处,地处偏僻,人迹罕至,里面堆满了单位机关淘汰的废旧家具。那年年初,杂物房塌了,铁厂决定直接用铲车把废墟推平。不料铲车作业时,却意外在瓦砾中发现了一具腐败女尸。后经警方辨认,死者正是失联的机械厂女工王艳。

被发现时,王艳的双手被绑在一个联邦椅上。经法医鉴定,她死于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在2个月以上,且从她裸露的下身和被丢在一旁的女士内衣判断,生前可能遭受过性侵。

市局成立了“3·21案”专班,但由于死亡时间长且杂物房已垮塌,案发现场已难以找到对破案有用的线索。虽然在尸骸辨认过程中,痛不欲生的王艳父母向警方提供了一条信息——女儿脖子上一直佩戴的一条黄金项链不见了,但当时这一信息对于破案的帮助极其有限。

“当年不像现在,发了案子调监控,查轨迹,实在不行还能上技侦。当时我们啥也没有,法医也帮不上太多忙,只能寄希望于走访摸排。”那时候,朱警官是市局刑侦支队的骨干民警,全程参与了专案调查。

王艳是本市人,上面还有一个姐姐,父母都是退休职工。一家人既没有仇家,也没有外债。

18岁高中毕业后,王艳在家待业一年,父亲退休后,她接班进入机械厂工作,因为长相姣好,身边有不少追求者,既有本厂同事,也有外单位职工。王艳的择偶标准较高,一直没有确定关系的男朋友,社会交往关系也很简单,平时她与父母同住,除了跟几个同学、同事有来往,基本没有其他关系了。

警方将“3·21专案”定性重大奸杀案,但凶手究竟是“见色起意”还是预谋已久,却实难判断。王艳的遇害现场与她下夜班走的那条路相距不远,但武装部靶场常年封闭,坍塌的杂物房之前也一直上着锁,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两处门锁也是完好的——王艳究竟是如何进到杂物间的?

朱警官等人首先将目标指向了铁厂。

警方在铁厂摸排调查了一个多月,对全厂600多名员工进行问话。尤其是负责管理武装部靶场、有机会接触到靶场和杂物房钥匙的职工及其男性亲属,全部被列为“重点对象”。但始终未能找到嫌疑人。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陈志等人的协助下也对机械厂职工进行了排查,尤其是追求过或正在追求王艳的男职工们。

“之前赵金柱的事情对王艳刺激不小,那个年代嘛,大家思想都还保守。当时厂里还放了她一周假。回来上班后,王艳精神状态依旧不太好,厂里有小半年时间都没安排她上晚班。1月16日是她的第3个晚班,没想到还是出事了。”朱警官说。

当时,王艳失踪一事在机械厂内引起了很大风波。有人说王艳和市里的某位领导儿子“私奔了”,有人说王艳被武汉的一个大款“包养了”,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过年时看到王艳挺着大肚子,“未婚先孕在家养胎呢”。

“这女人漂亮了,身上是非也多,王艳失踪后,厂里那几个追求她的男职工隔三差五去她家晃悠,说是帮着找人,其实一来想打探些消息,二来想给王艳父母留个好印象。但后来王艳死了,一个个生怕被人怀疑,再也不敢去她家了。”

陈志实在想不通,在他的印象中,唯一有可能威胁到王艳的人就是赵金柱了。他向经办此案的民警讲述了此前赵金柱的事,警方还派人专程去监狱核实情况,确定赵金柱一直在服刑。

3个多月过去,警方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逐渐把侦查重点移向社会,开始调查一些曾有过流氓前科的人员,期间也传唤甚至抓捕过一些嫌疑人,但后经调查,都排除了杀害王艳的可能。

“该查的都查了,确实破案条件不足。后来我们也灰心了,说句不好听的,就那时我们手里的证据,即便抓到犯罪嫌疑人也很难给他定罪……”朱警官顿了一下又说,“至于王艳父母说的那条金项链,王艳姐姐脖子上有一条一模一样的,当年我们也试图在那上面做些文章,但没有成功,后来案子就只能暂时挂起来了。”

1997年秋天,王艳的遗骸被亲属火化,“3·21专案”的侦办工作已在事实上宣告失败。案件被列入公安局“在侦卷宗”中。警方把案情和遇到的困难如实告知了王艳的亲属,亲属的抵触情绪很大,但最终还是表示理解。

起初,王艳的父母会不时来公安局询问一下,女儿的案件有无进展,再往后,就越来越少了。到了2003年,王艳的姐姐调去武汉工作,把父母也带去了,之后便再没来过。

“3·21专案”成为了我市公安局的一桩悬案。

5

“案子最后是怎么破的呢?”我继续追问。朱警官笑了笑,说陈志这家伙,也是个有趣的人。

陈志1950年生,个子不高,但很精神,当过几年兵。1973年转业到机械厂后一直在保卫部门工作,虽不是公安科班出身,但常年从事治保工作,经验也很丰富。

陈志做人做事很“江湖”——在厂里大大咧咧,既跟厂领导称兄道弟,又能和普通职工玩到一起,人缘很好。

当然,除了性格外,这也跟陈志的家庭出身有关。陈志父亲退休前曾是市里的一位重要领导,兄弟姐妹也多在政府机关任职,机械厂领导“见人下菜”,陈志自然过得舒服。

陈志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当一名警察——当年转业时他本来想去公安局工作,但他父亲觉得国企也是铁饭碗,还比政府机关多一份企业奖金,因此强行把他转到了机械厂。为了让自己更像公安,陈志甚至给公安科职工统一配发了“警服”,虽然没有肩章和领花,但乍眼一看,跟派出所民警的“89式”也没什么区别。陈志经常自嘲:“地方公安才是真警察,企业公安科就像‘二鬼子’。”为此他还挨过不少厂领导的骂。

“那时候,国企公安科的执法权限也不明确,说是没有‘刑事侦查权’,只能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处理一些本厂区域内小偷小摸的案子,但有些案子明显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他们还是关起门来自己搞。那时辖区派出所警力不足,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朱警官说。

2002年,我市进行公安机关体制改革,原属各国有单位的公安处、公安科统一由企业公安归并为行政公安,与原单位脱离从属关系。按要求,机械厂公安科改为保卫处,原有人员可以选择离开企业加入公安机关,或是留在原单位保卫处工作。

所有人都以为,一心向往公安工作的陈志肯定会正式加入市公安局,连市公安局也已做好了接收他的人事关系准备。但最后时刻,陈志却出乎意料地选择留在保卫处。

朱警官对陈志的选择表示理解,因为在朱警官看来,当时机械厂属于明星企业,经济效益很好。作为中层干部,陈志除工资以外,每年还能拿到数量可观的奖金。那时,两人早已相熟,朱警官还揶揄过陈志,说他“之前天天说羡慕地方公安,企业公安科都是‘二鬼子’。现在有机会‘转正’了,自己却舍不得那点奖金了”。陈志听了只是笑,笑完又叹了口气,却也不说别的。

就这样,陈志成为转制后第一任保卫处长。又过了2年,朱警官也因身体问题从刑警支队调入辖区派出所,正好负责机械厂所在的片区,两人再度成为工作伙伴。

再度相会,陈志在家炒了一桌好菜、专门拿出一瓶好酒款待朱警官。也是那天,朱警官才知道,陈志居然还在关注“3·21专案”,而且还有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3·21专案”案发时,陈志一度壮志勃勃:以前自己处理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次发了大案,终于可以一展身手了。

那段时间,陈志接连半个月不着家,吃住在公安科办公室,其他职工也在他的带领下日日枕戈待旦,恨不得马上把凶手翻出来。但最终仍未能如愿。

警方撤离后,公安科恢复正常工作,陈志沮丧了很长一段时间,经常带着自己的两个“铁杆”陶运来和胡斌借酒消愁。

一次,胡斌在酒桌上跟陈志提起了一个有关赵金柱的细节。胡斌说,抓到赵金柱当晚,赵金柱曾坚称自己是为了“保护王艳”才跟踪她,还说自己看到过尾随王艳的人。当时大家都不信,可案子搞到现在,会不会真的是当初搞错了?

陈志沉默了。其实王艳出事后,他也想到过赵金柱当时说过的话。

王艳下班回家,要经过机械厂西侧的一条土路,右手边是厂围墙,左手边是城郊高场村的农田,道路尽头是省道延伸出来的一条分支路。王艳回家大概要走25分钟,除了围墙附近的路上有几盏昏暗的路灯,剩余路段皆是一片漆黑,王艳会随身携带一个手电筒照明。

赵金柱“保护”过王艳几次,除去被公安科抓住的那次,有两次确实看到了一个人,身材跟他差不多,在路灯附近看不到,一走到没有路灯的路段,那人就突然出现了。

赵金柱是为了“暗中保护王艳”而不开手电,而那个男人不知为何也不开手电,3人相隔不远,在漆黑的路上行走,赵金柱走在最后。偶尔有车路过,赵金柱通过车灯看到前面的男人穿着一套机械厂的工装,斜背一个帆布包,跟自己的打扮几乎一摸一样。

“王艳回家的最后一段路有路灯,但赵金柱说走到那段路时,前面的男人又突然不见了,陈志当时认为赵金柱在‘掰(骗)’他,哪有突然出现又突然不见的人?还跟赵金柱穿一样的衣服?公安科其他人也不信,认定赵金柱在编故事。”朱警官说。

王艳遇害后,陈志起初还很犹豫,要不要跟警察说明这个情况。因为第一次接到王艳举报后,他曾带着陶运来和胡斌二人在王艳下班路上“蹲守”过一段时间,从未发现赵金柱口中的那个男人。况且赵金柱说这话时,公安科所有人都认为他在撒谎——“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假如赵金柱说的是真话,那这个男人就真的很可疑。但问题是,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公安科一开始就冤枉赵金柱了?胡斌建议陈志再找赵金柱聊聊,陈志也有这个想法,但那时赵金柱已在监狱服刑,陈志与他非亲非故,不可能见到他。

“作为机械厂公安科长,陈志为何没有在警方调查时告知这一情况,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听到这里,我打断了朱警官。

“我后来问过陈志,”朱警官解释说,陈志当时心里还是很犹豫,那天与胡斌吃完饭后,陈志又找陶运来商量,与胡斌相反,陶运来坚称赵金柱那晚就是“贼喊捉贼”,赵金柱耍流氓这事已是板上定钉,现在把“当初他用来蒙混过关的话”讲给警察,不就是扰乱警方工作吗?

更何况陈志自己也有私心:虽然赵金柱是因为“流氓罪”被抓进监狱的,但万一最初尾随王艳一事真不是赵金柱干的,那他和机械厂公安科恐怕也逃不过要承担责任。

犹豫再三,陈志当时便隐瞒了这个信息。

“那为什么又给你讲?”

“因为他开始怀疑到一个人身上了。”朱警官说。

6

陈志怀疑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曾经的下属、保卫处消防科科长陶运来。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几件事:

大概是1999年10月的一天,机械厂的黄师傅在传达室用煤气炉烧了一壶水,中途出门解手不慎把自己反锁在屋外。传达室装了防盗门,窗户上焊了拇指粗的铁栏杆。黄师傅急得抓耳挠腮,只得去隔壁公安科办公室求助。

那天陈志不在,是陶运来负责值班。后来黄师傅说,陶运来只用了一根铁丝便捅开了传达室的防盗门,可当陈志问起时,陶运来坚持说他只是把手伸进纱网一掏便把锁打开了。

这不是什么大事,陈志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次黄师傅又把钥匙锁在屋里,来找陶运来求助,那天陶运来刚好不在,陈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把锁打开,最后只能说,要不就锯窗棂吧。

黄师傅不愿意,这样干他会被厂里罚款,他一个劲儿地要陈志把陶运来找来帮忙。陈志没搭理他,窗棂还是锯了,黄师傅果真被罚了款,为此,黄师傅有一个月不愿搭理陈志。

陈志找了个机会向黄师傅主动示好,又请他在厂附近的小酒馆喝了顿酒,谈到开锁,黄师傅夸陶运来很有本事,“就是把那根铁丝弯了几弯,伸进锁头里挠了挠,然后‘咔吧’一声,锁就开了……”

陈志说不可能,陶运来跟自己共事快十年,真有这本事自己能不知道?退一步说,真有这本事,他还用在厂里干治保?这是陈志的一句玩笑话,但黄师傅说,陶运来的叔叔是城里“兴旺开锁”的老板,技术没的说,都是亲戚,陶运来难道就不会跟他叔学点什么?

这句话差不多说服了陈志,但电光火石间,陈志却想到了另外两样东西。那就是“3·21专案”中铁厂武装部靶场和杂物房那两把没有被破坏的锁头。

当年,那两把完好的锁头确实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除了彻查有钥匙的员工及男性家属,案发之初,警方也怀疑过技术开锁,对城里的会开锁的人员进行过地毯式普查,其中也包括“兴旺开锁”的老板,但同样一无所获。

“陈志怀疑陶运来还有两重原因,一是陶运来的身形和赵金柱的确差不多,在光线不好地方穿上工装,从背后看很难分清两人;二是陶运来当年也追求过王艳,但王艳没同意,这事陈志知道,还劝陶运来‘找媳妇目标实际些’。”朱警官说。

2002年胡斌调走,临走前陈志和陶运来请他吃饭,又谈及此事。趁饭后陶运来去买单的功夫,胡斌悄悄跟陈志说,当年案发时,陶运来曾多次嘱咐他不要向外人提自己之前也追求过王艳的事,担心节外生枝。当时陈志酒后脑袋发懵,加上本就知道,便没把胡斌的话放在心上。

等第二天酒醒后,陈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打电话问胡斌,为啥要告诉他这件事。胡斌却在一旁打着哈哈,说自己没别的意思,酒喝多了,随口一说。

当年,警方对所有追求过王艳的机械厂男性职工都进行过普查,但没有查到陶运来的头上。案子挂起来之后,陈志也关注过一些人,但同样没有关注到陶运来。对于这一切,陈志说是他的原因——从一开始,他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身边的人会有嫌疑,况且公安科配合警方查案时,陶运来也一直在忙前忙后。

很快,陈志又想起一个细节。

早在1996年5月王艳第一次举报被人尾随时,陈志曾查过本厂各车间的夜班排班表;1997年1月17日王艳失踪时,他也给警方提供过夜班排班表;后来自己在厂里调查时,也整理过与王艳同上夜班的人员名单。虽然这些名单上的人除了当年的赵金柱外,都被排除了嫌疑,但那时陈志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自己在整理全厂职工夜班时间表时,唯独忘了自己所在的公安科。

他马上去找当年公安科的值班记录,翻到一半才突然想起,陶运来当年是住在公安科值班室的。

此前,陶运来一直住叔叔家,1994年陶运来堂哥结婚后,他向厂里申请单身宿舍。但厂里宿舍不够,后来在陈志协调下公安科腾出一间办公用房,一来解决陶运来住宿问题,二来相当于给公安科增加一个夜间值班“常备力量”,双方皆大欢喜。

陈志越想越觉得陶运来可疑,可一时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陶运来与王艳被害一案有关的直接证据。

“那他为什么不趁早把这些怀疑告诉公安机关?他和陶运来是同事,有些话问不出口,但警察不存在这些麻烦呀?”我问。

朱警官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陈志觉得警察做事单刀直入,陶运来又是他的同事,他不方便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知警察。的确,陈志后来也承认,他这辈子做错过两件事,一是赵金柱的案子办得太急,二是陶运来的案子想得太多。

“那2004年,陈志又为啥把这件事讲给你?是因为他找到了什么直接证据吗?”

朱警官点了点头。

7

2004年,赵金柱出狱了,但精神上明显出了问题。陈志去看他,想跟他聊当年的事。但赵金柱讲不了几句就“激动”起来,一激动就对陈志喊打喊杀,完全没法正常交流,后来一度发展到只要看到陈志,就会发脾气打人。

陈志觉得赵金柱可能还在记恨自己,希望朱警官能够跟赵金柱谈谈,把之前的事情弄明白。而且,作为此前参与侦办专案的骨干刑警,破掉这起“在侦案件”是朱警官的职责,给本单位遇害职工昭雪也是他作为保卫处长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陶运来要辞职了——当时,陶运来因学历问题没有资格转制为行政公安,加上前一年他刚结婚,女方父母在外地做买卖,他便准备辞职去投奔岳父母——陶运来找陈志提辞职,陈志没有理由拦着,但又担心陶运来走后王艳的案子彻底断了线索,只能来找朱警官商量对策。

那天,朱警官没有给陈志提供“对策”,他建议陈志直接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汇报,但陈志很犹豫,说一旦刑侦支队介入,免不了要找陶运来了解情况,万一自己搞错了,不好做人。陈志希望先跟朱警官合作,等有了结果再上报不迟。

在陈志的再三劝说下,朱警官无奈同意了。可回去想了一夜,朱警官感觉确实有必要查一下陶运来,案子搁置8年了,“挂着也是挂着,不如死马当成活马试一下”。第二天,两人就想出了一个对策。

2004年国庆过后,朱警官来到机械厂保卫处办公室,找陈志聊一些业务上的事情。中午,陈志提议请朱警官吃饭,让陶运来作陪。陶运来推说自己手头有事,但陈志让他一定得去,说朱警官还要交代一些消防方面的事。

酒过三巡,陈志把话题引到了“3·21专案”上,随口问朱警官,那起案子有没有新进展。朱警官故作惊讶地说:“陈处长消息真灵通,案子确实有了些变化,省厅上了新的DNA检测设备,重新检验了当年从王艳身体、衣物跟现场发现的其他物品,说是有了新发现,准备重启调查。”

朱警官又压低声音,跟陈志和陶运来说,年后市公安局会组织一轮新的DNA筛查,铁厂和机械厂都在其中,让二人提前有个准备,把需要筛查的人员名单汇总一下,而且此事一定要保密。

朱警官说了谎。当时省厅更新了法医检测设备,市局也确实申请重新检测当年王艳一案留下的物证,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仍旧一无所获。说话的过程中,朱警官一直用余光观察陶运来,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特殊反应。

散席之后,陈志感到既庆幸又失落。庆幸的是陶运来反应正常,之前幸亏没有大张旗鼓调查他;失落的是如果陶运来没有嫌疑,自己之前费尽心思找的那些所谓的“线索”,都成了子虚乌有的事。

陈志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朱警官,但朱警官却让他别着急,慢慢来。

果不其然,2005年2月初,陶运来突然失踪了。年关将近,平时单位事情不多,陈志便每天在办公室坐坐,然后出门找地方置办年货。放假前一天,厂里照例组织召开“安全动员大会”,陶运来作为负责消防工作的科长需要上会发言,可办公室干事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干事找到陈志,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有两三天没见过陶运来了。找到陶运来妻子一问才得知,两天前陶运来跟妻子说厂里有急事派他去甘肃出差,不能在家过年,之后便匆匆离开了。

陶妻还在电话里埋怨厂领导不近人情,大过年派职工去外地出差。陈志心里“咯噔”一下——作为保卫处职工,陶运来没有任何需要出差的业务。他挂了电话,赶紧找朱警官。

8

“陶运来这事儿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前陈志观察了他3个月,都没发现任何异常,可年前突然出走,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朱警官说。

两人很快碰了头,陈志想了半天,说元旦过后他让陶运来整理过一份保卫处人员名单,包括从1996年开始在保卫处前身公安科工作的人员。陶运来问陈志做什么用,陈志说,就是上次饭桌上朱警官讲的年后DNA普查的事。陶运来当时只笑着问了一句,“这次连‘自己人’都不放过?”陈志说这是公安局的要求,保卫处人也不多,照办就是了。

不久之后,陈志拿到了名单,没什么问题,交名单那天,陶运来还问陈志,胡斌2年前调走了,用不用把他算上。这本来就是“做戏”,陈志随口说了句,“走了的就不用统计了。”这事就算过去了。

让朱警官和陈志弄不明白的是,如果陶运来真有问题,那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该逃走,如果没问题,就该心平气和地留下。时隔1个月突然出走,这算是哪门子事情?

反复确定陶运来已经失联后,朱警官将此事向上级做了汇报。

市局刑侦支队研判案情后产生了分歧,一方面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陶运来与1997年“3·21专案”有关,即便抓住陶运来,警方也没有把握核实案情;但另一方面,如果事实真如陈志先前所说,那么陶运来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不能置之不理。最终,市局决定先把陶运来的去向找出来。

协查通报发出的同时,朱警官和陈志前往陶运来住处,找他妻子了解情况。

对于丈夫的突然外出,陶妻也一脸茫然。朱警官问她最后一次跟陶运来取得联系的时间,陶妻称陶运来离家当晚两人曾打过电话,但陶运来说信号不好,讲了两句便挂了,之后再没再打通过。

陶运来此次出走只带了一些衣物,经过仔细盘问,陶妻还是想起了一些细节,她说近一个月来丈夫似乎丢了什么东西,常常有意无意在家翻找。但自己想帮忙找时,丈夫又说“没事,没找东西”。

陶妻的说法引起了朱警官的注意。反复研判后,他怀疑陶运来很有可能是在找王艳遇害时丢失的那条金项链。向上级汇报后,朱警官带人对陶运来家进行了全方位搜查,果真在床下衣物箱内一件多年未穿过的毛衣内侧找到了那条金项链。

“陶运来妻子表示自己从未见过这条项链,但经过受害者家属辨认和技术检测,与王艳姐姐戴的那条的确是同款……”朱警官说。

2005年6月,陶运来在内蒙古赤峰被抓获归案。审讯过程中,那条金项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证据,陶运来交代了1997年初奸杀王艳的全部作案经过。

早在1996年初,陶运来便计划“报复”王艳。原因很简单,他追求王艳,王艳不但拒绝,还“伤害了我的自尊”。

1995年,陶运来23岁,工作稳定后很想结婚。按照当时机械厂规定,职工只有结婚了才有资格在家属区分得住房。那时陶运来住在公安科值班室,早就厌倦了睡到一半被叫起来加班的生活。

在王艳之前,陶运来还追求过两名机械厂女工,但都没有结果。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陶运来是外地农村的,当年厂里的女职工都想找个本地婆家,最好还是双职工家庭,这样父母双方都有退休金,还能帮着照看孩子。陶运来离这些条件太远了。

追求王艳时,陶运来没报太大希望,只是抱着“广撒网”的目的向王艳发起了爱情攻势,1995年底,他把一些老家的土特产和一封情书托人交给了王艳。

然而,陶运来并没等到王艳的回复,所托之人还说,王艳当时就把他送的礼物和情书一并扔了,还加了句:“连陶运来这号人都敢想我的好事,他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陶运来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恨得要命。

起初,陶运来也没打算把王艳怎么样,只是想找个机会捉弄她一下,比如在下班路上尾随她,趁她不备搞些恶作剧吓她一番之类的。因担心时隔太近会被王艳猜到,陶运来的“恶作剧”一直等到1996年5月才开始。

陶运来喜欢躲在没有路灯的地方,看王艳出现后便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保持着看得见却看不清的距离,等王艳快到家时再躲起来,好让她兀自紧张一番。

尾随了几次,王艳确实被吓到了。事情闹到公安科,陶运来也有些紧张。但很快就发现,王艳一口咬定了赵金柱,这让陶运来兴奋极了。

陶运来一直跟赵金柱不对付,两人曾因琐事打过架,这次误打误撞扯上了赵金柱,真是求之不得。之后,他在赵金柱宿舍发现了日记,也是毫不犹豫地就把内容泄露了出去。

事情的发展让陶运来很满意,他像看戏一样目睹了王艳的彷徨紧张和赵金柱因“流氓罪”被判刑7年的全过程,心里只觉得两人都是“活该”。

“既然‘仇’都报了,他为何还要奸杀王艳?”我问朱警官。

“他说也是因为那本日记的缘故。”朱警官说。

9

赵金柱入狱后,一切看似已经尘埃落定,但有个念头却在陶运来的心里生根发芽。

“陶运来交代说,赵金柱真是个人才,写的日记比摊上卖的黄色小说还好看……”那晚,在赵金柱宿舍读完那本“意淫”日记后,陶运来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尤其赵金柱杜撰自己与王艳云雨的细节,反复抓挠着他的心。

1997年1月16日,陶运来值夜班(职工夜班时间为15:00-23:00,公安科夜班时间为23:00-6:00),那天傍晚,他在临县和朋友喝过酒,又被拉进一家录像厅看了黄色录像。在回单位值班路上,迎面碰上了提前下夜班的王艳,陶运来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尾随并强奸了王艳。

完事之后,陶运来感到十分恐惧,他在公安科工作,很清楚全国范围内的“严打”行动还未结束,之前赵金柱只是撕扯了王艳的上衣,并说了一句“我要当众强奸你”,便被判了7年,自己这种行径弄不好是要挨枪子的。

陶运来开始恳求王艳原谅,并不断重复自己是因为“爱而不得”才出此下策。但王艳可能还未从恐惧和羞耻中回过神来,一句话也不说,愣愣地看着陶运来。两人僵持了十几分钟,陶运来心乱如麻,决定先把王艳“藏起来”。

王艳从未经历过这种事,像个木偶一样被陶运来摆布。陶运来挟持她去了武装部靶场,麻利地捅开了门锁,转了一圈找到杂物房,把她推了进去。

两人又僵持了1个多小时,王艳依旧一言不发,陶运来逐渐焦躁了起来。大概到凌晨2点左右,王艳似乎缓过劲来,开始挣扎呼救,毫不理会陶运来求她原谅的说辞。终于,陶运来觉得如果放走王艳,等待自己的必将是牢狱之灾甚至是挨枪子的结局,于是他心一横,再次强奸了王艳,并将其掐死。

干完一切,陶运来准备离开,他担心王艳没死透,醒来跑掉,便找了根绳子将王艳的双手绑在一条断了腿的联邦椅上。临走前,他瞥见王艳脖子上戴的金项链,觉得应该值些钱,便一把扯下来揣进了兜里。

陶运来回到值班室时已是1月17日凌晨4点,在床上躺了2个小时,同事就来接班了。

1月17日上午,王艳的父母因女儿一夜未归来厂里找人,陶运来还负责接待他们。后来辖区派出所和厂公安科组织人手寻找王艳去向,几次路过铁厂武装部靶场,其中有一次众人甚至走了进去,但也只是在场地上看了一圈便走了。

陶运来惴惴不安度过了一个半月,一直没有听到王艳被人发现的消息。他很想再去杂物房看看情况,但既不敢看王艳的死状,又担心被人发现,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1997年3月21日,王艳尸体被发现后,陶运来又紧张了一段时间,尤其是警方开始调查职工时,陶运来一度想逃跑。但后来听陈志说那间杂物房塌了,王艳被发现时死亡时间太长,警方没能找到有效线索后,又再次放下心来——作为公安科的一员,他可以第一时间获得警方的侦查消息。

至于那根金项链,最初陶运来准备风声过后找地方卖掉,但后来听闻警方开始查项链的事情,十分后怕,索性藏了起来。不想搬离公安科值班室时手忙脚乱,忘了放在哪里。

时间一晃,多年过去,王艳的案子似乎已经被人遗忘,连警察也不再来调查了,等2002年机械厂公安科改制,很多专案组的老面孔都离开了,王艳父母也去了省城,他认为自己当年做下的案子就此尘封,彻底放下心来,连那根金项链也不再挂念了。

因此当朱警官说起“重启调查”时,陶运来如同五雷轰顶。他不知道这次会不会把自己揪出来,但转念一想,之前的调查进行了几轮,都是厂公安科配合警察在做,自己作为参与者,不会有什么风险。

但2005年初,当听到陈志说保卫科也要纳入调查后,陶运来彻底慌了。冥冥之中,陶运来越发觉得,这次排查就是奔着自己来的。他再一次想到了那根金项链,那恐怕是唯一能证明自己跟“3·21专案”有关的证据,于是又开始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

2005年春节临近,陶运来记得陈志说过,节后新一轮DNA筛查就会开始,他最终选择了逃离。

尾声

2005年底,陶运来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陈志和朱警官也因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突出贡献,分别被机械厂和市公安局给予表彰奖励。

2010年,60岁的陈志从机械厂保卫处处长的位置上退休,彻底告别了自己30多年的企业治保工作。退休时朱警官请他喝酒,又聊起2002年改制时陈志执意留在机械厂保卫处的事情。

朱警官说陈志的侦查意识难得,没来公安机关有些可惜。陈志喝了不少酒,虽然满脸挂着骄傲的神情,嘴上却还是说,自己当年其实就是因为工资高、待遇好才留下的,说是为了查案子,“那只是其中一个主观原因而已”。

当年的“3·21专案”已经随着陶运来的伏法彻底落下帷幕,但赵金柱和陈志之间的故事还在继续。赵金柱依旧见不得陈志;每次发病后,还是会去陈志家楼下叫骂,捡石头砸玻璃;我和同事出警去控制,陈志依旧会嘱咐我们“手底下轻一点,别伤到他”。

2016年初,朱警官到龄退休,所里给他摆了“退休宴”,陈志也去了。宴毕我开车送朱警官回家,路上说起陈志和赵金柱之间的事,朱警官又对我感慨说,干警察是个良心活,其实陈志蛮适合干咱这行的,一直留在保卫处,确实有些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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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蓝

编辑:沈燕妮

图:《杀人回忆》剧照 / 《少年巴比伦》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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