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条件,汕头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而租赁住房;
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补充家庭物业管理费。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怎样办理提取
职工按要求准备提取公积金的材料。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很多种,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不一样。但基本上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退休的需要退休证复印件。然后在办事大厅填写提取申请单。
公积金前台专管员审核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的材料交由公积金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因每种提取的条件所需资料不一样,所以最好事先问清楚下比较好。
申请通过的话,工作人员会收取申请材料打印支取凭证。待工作人员告知你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根据系统里的资料打印出你的支取凭证,凭证上有你的个人信息。
申请如果不通过,则会退回申请材料,停止办理。如果提交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则会告知你原因,将材料退回给你,并让你重新准备或补充材料。
打印凭证后,由后台主管复核确认。工作人员将凭证及材料交由后台主管复核确认,若一切资料审核通过的话,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或个人联名卡。(所以职工一定要准备一个与公积金相关联的银行账号)
如果后台主管复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材料,停止办理。后台主管复核不通过,则将职工的材料退回,并告知原因,停止此次办理程序。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再次来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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