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北京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也就是说北京的生育津贴是根据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与产假天数得来,北京女职工生育后最少可享受128天的产假。举例: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基数是6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6000元÷30×128=2560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津贴25600元。
北京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方式如下,
提交材料。首先要进行报表填报,登录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去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待遇发放。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已经生育妇女的一个保障,那么生育津贴怎么算呢?
生育津贴=当月用人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是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假设一家企业有100名职工,月申报工资总额为40万元,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万÷100人=4000元/人。顺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难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如果生育津贴比工资基数高,那就按生育津贴拿钱,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了本人的工资标准,则由所在的用人单位补足,按本人的工资标准来发放。
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单位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为基数计算:顺产按25%、难产按50%计算;男职工假期津贴统一按10天计算。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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