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的孩子姓什么
福利院的孩子姓什么都有,目前已全部用百家姓中的姓氏给孩子取名。此外,民政部正在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也将对福利机构孩子的取名予以规范,如拟规定不能在儿童姓名上附加政治和宗教色彩,不能从姓名中联想到其收养儿童身份等。
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从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22条规定,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结婚多年,并经区县一级医院确诊一方无生育能力;
无已过继或领养儿童,具有抚养幼儿的经济能力;
持城市正式居民或农村户口的夫妻,可携带户籍证明、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一方无生育能力证明,及由夫妻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的领养婴幼儿申请书,直接前往儿童福利院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经院方审核后,即可待领。待有可领养婴幼儿时,由院方通知办理领养手续。试养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即由院方将婴幼儿户口迁移证以及领养证明交领养人办理入户,正式确认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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