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的师德表现有哪些
高尚的师德表现有如下。
热爱教育事业,对工作尽职尽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要求严格,耐心教导。
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刻苦钻研新教材,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立功表现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有哪些
根据《刑法》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实施合同诈骗行为的表现方式有: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高尚的师德表现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有哪些 立功表现有哪些 高尚的师德表现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