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股东怎么退出
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权”条款
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
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能否起诉
在出资不实纠纷中,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出资不实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通过直接诉讼,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对自己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出资后未拟出资协议会计怎么入账
收到股东投资款这样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未出资股东怎么退出
未出资股东怎么退出 法律 股东 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能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