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有,因为婚姻法中并没有婚约财产一词,但是婚约财产包括彩礼返还及其彩礼以外给与婚方的其他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返还婚约彩礼的范围有哪些
返还婚约彩礼的范围除彩礼外,男方往往还要给付女方较大数额的财物,包括衣服鞋帽化妆品、金银首饰、住房、小轿车等,这些都是婚约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返还婚约彩礼的范围有哪些 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