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
不要行政命令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
不要人情担保,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不要贿赂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处理。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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