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转专业条件
天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高校,天津市属高校中唯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111计划”。
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第一学期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不计算补考成绩)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0%,获得转专业资格;第二学期通过接收专业考核且必修课一次性合格的;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组鉴定后,确认其确有特长的;在校期间患有、发现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我校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符合上级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的;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核,进入学校规定的国际交流项目班,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转入指定专业学习的。
内蒙古工业大学转专业
内蒙古工业大学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到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到5%。
天津医科大学转专业要求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天津医科大学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仅接收高考理科考生,且必须满足《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
2.在学期间必修、专业限选课程无不及格,不得有补考课程。
(二)转入计划(共计 39 人)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计划接收 30 人;
麻醉学专业:计划接收 3 人;
医学影像学专业:计划接收 3 人;
眼视光医学专业:计划接收 3 人。
(三)遴选办法
1.转专业资格初审
根据高考成绩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计算转专业初审成绩,按照转入计划 1:2 比例,公布参加转专业考核学生名单。
转专业初审成绩 = 百分制高考成绩 * 40%+ 百分制 CET4 成绩 *20%
其中:
百分制高考成绩 =(学生高考成绩/所在省市当年高考总分)* 100
百分制 CET4 成绩 =(学生 CET4 成绩/710)* 100
所有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转专业考核
转专业考核为综合课程考试,科目涉及系统解剖学、医学基础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组织学、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
3.录取办法
根据高考成绩、CET4 成绩、综合课程考试成绩计算转专业总成绩。按照转入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转专业总成绩 = 百分制高考成绩 * 40% + 百分制 CET4 成绩 *20% + 综合课程考试成绩 * 40%,所有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其他:转专业学生在当学期继续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但如有不及格课程(含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补考及缓考通过无效)取消转专业资格,其空留计划按照转专业遴选的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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