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方法有哪些
我国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
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录音遗嘱。由录音机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口头遗嘱。由立遗嘱人通过见证人口头叙述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
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口头遗嘱。由立遗嘱人通过见证人口头叙述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立遗嘱的方法有哪些
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立遗嘱的方法有哪些 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自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