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因有哪些
租赁期限届满,未续租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公共租赁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
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
出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经营活动的。
擅自装修或者拆改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结构的。
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违法活动的。
承租期间,因购买、受赠、继承、婚姻等原因导致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承租期间,因家庭人口、收入、财产、迁移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违反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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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有哪些